各系(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文件要求,为深入推进学院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省级“双高”校和国家级“双高”专业群建设,有效提升学院教学内涵建设和人才培养质量,学院现决定遴选一批在教学及教学改革中有一定深度、应用效果良好及可推广应用程度高的优秀成果奖,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应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反映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新成就,代表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的新成果,针对高等职业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实施效果显著,能够在教育教学领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健全高等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中发挥引领作用,具有明确创新性和应用推广价值的教育教学成果,主要包括:
1.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健全德技并修育人机制,培养工匠精神、职业道德和就业创业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生全面成长,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促进信息技术应用,推广应用优质教育资源,注重系统培养和多样成才,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与产业转型升级衔接配套,突出高等职业院校办学特点,强化校企协同育人,提高培养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2.推动教学运行与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组织教学质量评价和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开展质量保证与监控工作,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机制,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推进教学管理现代化、信息化方面的成果。结合自身特点,推广应用已有的教学成果,并在实践中进一步整合、创新和发展,显著提高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有继承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并对教育教学改革有进一步的推动和辐射作用的成果。
二、成果奖等级
本次院级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个等级,奖励情况根据学院相关制度执行。特等奖教学成果应当在高等职业教育教学理论上有重要创新,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重要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在省内处于领先水平,在全国或全省(市、行业)产生重要影响。一等奖教学成果应当在高等职业教育教学理论上有明确创新,对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有重要示范作用,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重要成效,在全国或全省(市、区)产生较大影响。二等奖教学成果应当在高等职业教育教学理论或者实践的某一方面有重要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成果主要完成部门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部门,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各系部在申报成果奖项目时应注明申报等级并排序,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在所申报等级落选的教学成果,参加下一等级评审。
三、其他有关事项
(1)已获得国家级、省级或院级教学成果奖励的,不予重复申报。
(2)省级教学成果奖不再单独组织申报,原则上从院级教学成果奖中择优遴选推荐。
(3)系(部)推荐成果奖数量不得少于2项。
(4)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体现时代精神,经过不少于2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少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各系(部)要认真梳理、总结近年来教学成果奖申报的经验,精心培育、总结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积极组织申报。
四、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
包括主要申报材料和支撑材料,申报材料主要包括淮北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教学成果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等。其他支撑材料包括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电子文档(PDF格式);教学成果如含教材、著作的,须提交样书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PDF格式);教学成果如参加过其他评比、评奖活动的,可一并提交相关获奖证明材料(PDF格式);其他与成果有关的必要支撑材料(PDF格式)。
(二)报送要求。
本次项目申报实行无纸化报送。各系部组织申报人于10月2日前在“淮北职业技术学院综合项目管理云平台”提交《成果奖申报书》、《匿名成果奖申报书》(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只填成果名称、成果形式等)以及相应支撑材料。各系部于10月3日前在“淮北职业技术学院综合项目管理云平台”完成项目申报线上初审并将申报汇总表(附件2)盖章,于10月9日送至图书信息化大楼613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12624966@qq.com。请各系部按时完成项目申报及初审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为保证成果主要完成人信息正确无误,请系(部)仔细核对,保证汇总表、申报书封面与申报书中的主要完成人的人数、人名信息完全一致。三者信息如不一致,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受理。
联系人:孙学钢 联系电话:13635612018
附件1:淮北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附件2:淮北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