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通报了一起涉及科研经费违规使用的严重案例。某985高校教授迟某某通过向学生发放劳务费后再回收的方式,套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经费,被基金委公开通报并严肃处理。这一事件揭示了科研经费管理中的违规操作,尤其是劳务费的滥用问题。
根据基金委的调查,迟某某作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大数据环境下的微观信用评价理论与方法研究”(批准号71731003)的负责人,采取了向研究生发放劳务费后再将这笔资金回收的方式,套取科研经费。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通报,基金委决定撤销迟某某的项目资格,追回已拨的科研经费,并且在五年内(2024年1月9日至2029年1月8日)禁止迟某某申请或参与任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同时给予其通报批评的处分。
基金委对迟某某的严肃处理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号:任何违反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严格审查和惩处。这一通报警醒了广大的科研工作者,尤其是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遵守经费管理规定,确保科研资金的合理、透明和有效使用。同时,相关制度也需要进一步加强,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确保科研环境的健康发展。
国家基金委通报原文链接: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jd/04/info92362.htm